访港旅客出入境免盖章安排(2013年3月19日起)
2013-04-09 21:56
访港旅客出入境免盖章安排
(2013年3月19日 起)
入境
出境
访客不会获发标签,而其旅行证件亦无须盖章。
注意事项:
1. 访客在港逗留期间应妥善保存入境标签。
2. 如因遗失需申请补发标签,可亲身到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五楼入境处延期逗留组免费补领。
3. 访客须在逗留期限届满日或之前离港,逗留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不论有薪或无薪),不得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及/或不得就读于学校、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逗留条件的人士会被刑事检控。(有关规定已列印于入境标签背面如下图。)
4. 一般而言,访客遗失入境标签,并不会影响办理出境手续。
5.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旅行证件仍须盖章。
常见问题
Q1:
访港旅客如遗失入境标签,是否需要补领,可到那里申请?
A1:
入境标签上载有访港旅客的逗留条件及期限,访客在港逗留期间应妥善保存入境标签。访客如因遗失需申请补发标签,可亲身到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五楼入境处延期逗留组免费补领。在正常情况下,访客遗失入境标签将不会影响办理出境手续。
Q2:
访港旅客可否于出入境时要求在旅行证件上盖章,以保存自己的出入境纪录?
A2:
出入境免盖章安排推出后,入境处将不会在访客的证件上盖章。访客如需参考其过去的出入境纪录,可向入境处纪录中心申请「出入境纪录证明」,并缴付相关费用。
入境标签正面
入境标签背面